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

CEPA補充協議八簽訂 允廣東省試點設獨資保險代理公司

港府與內地簽訂CEPA補充協議八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商務部副部長蔣耀平代表簽署。




  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,協議中共有32頂關於服務貿易開放及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,其中15項是茖實副總理李克強8月訪港時所宣布的措施。



  他指,在證券方面,將深化內地與本港金融服務及產品開發的合作,允許以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方式投資境內證券市場。保險方面,協允許本港保險經紀公司在廣東省試點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,支持本港保險公司參與及分享內地保險市場的發展,加強雙方在保險產品研發、經營及運作的合作。



  貨物貿易方面,容許本港生產企業將源產內地的原料和組合零件計算在內「從價百分比」之內,有助更多本港產品享受零關稅優惠進入內地市場,增其競爭力。



  另外,他又提到,協議放寬香港服務提供者可向內地申請使用CEPA優惠措施的範惠,不受其在本港經營的範惠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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