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

青年網上提供證券買賣建議 被判社服令

..一名23歲學生,因為成立收費的證券討論區,向網友提供買賣建議,被控無牌經營受規管活動,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,及向證監會賠償25000元調查費用。
案情指,被告每次向網友收取200至400元費用,向對方提供證券的買入及賣出價,七個月內賺取6萬元,證監會其後票控被告,被告早前認罪。
辯方求情時表示,被告來自單親家庭,正領取綜援,營運討論區只是想幫補家計,被票控後已停止運作討論區。
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青年網上提供證券買賣建議-被判社服令-09060073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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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不要以身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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